本契約之標的為「FTSE4GOOD 臺灣指數公司臺灣永續指數」(以下簡稱標
的指數)。標的指數之計算公式、採樣股票、基期及其調整之相關事宜,
依富時國際有限公司及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訂定者為準。
〔立法理由〕 一、明定本契約交易標的。
二、 IFTSE4GOOD 臺灣指數公司臺灣永續指數」由富時國際有限公司(FT
SE Intemational Limited )及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合編,以FTSE
4Good 新興指數成分股中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為母體,原則上剔
除最近12個月股東權益報酬率( ROE)為負之公司,並依可投資市值
加權計算指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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