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檢察官及少年法院(地方法院少年法庭)考核少年矯正學校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1年12月04日

條文關聯

  依前二條規定考核結果及改進建議事項,應由檢察官、少年法院(地方
  法院少年法庭)法官填載考核報告表通知少年矯正學校,並副知法務部
  列為追蹤考核資料;其報告表格式如附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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