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077
人,瀏覽人次:
917373366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會審議辦法
時間:
中華民國106年7月28日
條文關聯
第四條
分會於收到覆議申請後,應就覆議申請書之聲明、事實、理由及資料等為 初步整理,同時審查有無逾越覆議期限,併同覆議申請書、原申請文件、 原審查委員會決定書等交由覆議委員會審查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