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監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

條文關聯

監試時如發現有潛通關節,改換試卷或其他舞弊情事者,應由監試人員報
請監察院依法處理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