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143
人,瀏覽人次:
931702413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臺北市門牌編釘及門牌證明書收費標準
時間:
中華民國113年9月11日
條文關聯
第四條
申請門牌編釘或門牌證明書,其規費收費數額如下: 一、門牌編釘:每面收費新臺幣九十元。 二、門牌證明書:每張收費新臺幣二十元。
相關令函
(1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