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人應為創業貸款所營事業負責人或主要出資人,且實際經營該事業。 二人以上合資創業,而個別符合前條及前項所定要件者,均得申請補貼。 但同一事業申請人不得超過三人。 第一項所稱主要出資人,指出資百分之二十以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