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組織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2年04月24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置主任秘書、總工程司、專門委員、副總工程司、科長、主任、秘
  書、正工程司、專員、股長、幫工程司、分析師、設計師、科員、工程
  員、管理師、助理工程員、辦事員、書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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