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關聯

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:
一、重置:指機電系統設備之汰舊換新、土建設施為維持原設計功能與確
    保安全所為之維修、改善及為因應營運需求或提升服務水準之擴充。
二、機電系統設備:指與捷運營運相關之機械、交通與運輸及雜項等設備
    。
三、土建設施:指與捷運營運相關之土木或建築結構體及該結構體附屬設
    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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