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組織規程
修正時間: 中華民國108年5月29日

條文關聯

本局置總工程司、主任秘書、專門委員、副總工程司、科長、主任、正工
程司、秘書、專員、股長、副工程司、幫工程司、工程員、科員、管理師
、助理員、助理工程員、辦事員、書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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