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485
人,瀏覽人次:
895372737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新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收費標準
時間:
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
條文關聯
第四條
市場攤(鋪)位使用人應繳納之使用費,於不變動市場全年使用費總額之 前提下,本處得按攤(鋪)位之所在樓層、區域位置及營業種類等,調整 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