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新北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

條文關聯

  凡與食品直接接觸或清洗食品設備與用具之用水及冰塊,應符合飲用水
  水質標準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