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提案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,以算至提案提出日為準;連署人年齡及
  居住期間之計算,以算至連署人名冊提出日為準;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
  期間之計算,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,並均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。
  前項投票權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,於重行投票時,仍以算至原投票
  日前一日為準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