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遊戲場申請設立時,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: 一、營業場所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,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之規定;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,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 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。 二、營業場所建築物之構造及設備應符合建築法令之規定。 三、營業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消防法令之規定。 四、普通級之營業場所應全面禁菸,限制級之營業場所應區隔吸菸區與非 吸菸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