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苗栗縣苗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98年09月01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公司設下列各部、室,分別掌理有關事項:
  一、董事長室:承董事會交辦事項等業務。
  二、總經理室:綜理全公司各項業務。
  三、業務部:專責公司各項產品推廣、開發銷售通路等業務。
  四、財務部:負責財務管理及資金調度;帳務、稅務工作及各項營運上
      所需之財務資訊分析等業務。
  五、人事部:公司人員之任免、遷調、考勤、考績、獎懲、退休、撫恤
      、待遇福利與保險及員工教育訓練等業務。
  六、管理部:出納作業、公文收發、各項採購、倉管、物流及其他庶務
      等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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