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運作方式如下: 一、各組成單位應依本身任務定期召開會議,並得視實際需要,邀請各 相關單位參與,研訂各項計畫、執行與評鑑等工作。 二、本府教育處必要時得邀集各組成單位,召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聯繫 會報,規劃及檢討特殊教育實施現況及未來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