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書證分為下列三種:
一、個人借書卡。
二、家庭卡:設籍苗栗縣之戶長持戶口名簿正本,得申辦家庭卡。
三、機關學校團體卡:機關、學校、團體得由申請人親自攜帶身分證正
本及機關、學校、團體之立案證明文件或公函辦理。
個人借書卡借用圖書資訊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八冊;家庭卡借用圖書資訊
總數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冊;機關學校團體卡借用圖書資訊總數累計不得
超過二百冊。圖書資訊借用時間最長為二十一日。逾期未還者,每冊逾
期一日,停權一日,或每冊逾期一日,罰款違約金一元,以此類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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