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808
人,瀏覽人次:
959099640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臺中市辦理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暨補償費標準
廢止時間:
中華民國100年10月30日
條文關聯
第四條
下水道機構於施工完成後,如需要擴大所埋設管渠或其他設備,應補足 償金差額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