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中市市定惠來考古遺址使用管理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4月23日

條文關聯

申請人應於許可使用日前十日,繳納使用費及保證金。屆期未繳納者,文
資處應廢止其使用許可。
前項使用費及保證金收費標準如附表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