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局設下列各科,分別掌理有關事項:
一、醫政科:掌理醫事機構、護產機構、醫事人員管理、醫療品質管制
、緊急醫療救護、精神及心理衛生、長期照護、配合全民健康保險
宣導、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醫療服務等事項。
二、藥政科:掌理藥局、藥商、藥物、化粧品及藥事人員管理等事項。
三、食品衛生科:掌理食品衛生、健康食品管理、國民營養等事項。
四、保健科:掌理婦幼衛生、癌症防治、中老年病防治、職業病防治、
口腔衛生、視力保健、菸害防治、衛生教育、衛生所業務管理等事
項。
五、疾病管制科:掌理傳染病防治、營業衛生管理、外籍勞工健康管理
等事項。
六、檢驗科:掌理公共衛生檢驗等事項。
七、企劃科:掌理衛生企劃、研考、為民服務、資訊、法制作業等事項
。
八、行政科:掌理文書、檔案、印信、庶務、出納及其他不屬各科等事
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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