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彰化縣幼兒園教保服務諮詢會組織及運作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縣長指派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長擔任。秘書
  若干人,由相關業務人員擔任之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