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者申請租用寬頻管道佈設纜線及其接續設施,應進入南投縣公共管線 道路資訊網申請並檢附下列文件,向本府提出: 一、前行政院新聞局核發之有線電視系統營運許可證、交通部或國家通 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行動電話業務特許執照或綜合網路業務建設許 可證影本。 二、施工計畫書,含平面圖、設計斷面圖、引上管及設置位置詳圖等之 施工圖說。 三、其他本府所規定之相關文件。 警政署、國防部或本府及所屬機關需租用寬頻管道者,免檢附前項第一 款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