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各處之職掌如下: 一、教務處:掌理課程編排、教學實施、教學研究、學籍管理、成績考 查、招生、教學設備、教具圖書資料供應,並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 事項。 二、學生事務處:掌理學生民族精神教育、道德教育、生活教育、體育 衛生保健及學生團體活動,並配合實施生活輔導等事項。 三、總務處:掌理學校文書、事務及出納等事項。 前項各處得視業務需要分組辦事,除總務處組長由職員專任外;其餘組 長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