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舉人應自發現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之日起七日內,以主管機關設 置之數位檢舉系統,向主管機關提供下列事項︰ 一、檢舉人之姓名、聯絡電話、住址及身分證字號。 二、敘明違規事實,並檢具可明確辨別違規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等相關證 據資料之照片或影片。 不符合前項規定者,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;但其情形得補正者,主管機關 得以檢舉系統通知檢舉人應於七日內補正,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合規 定者,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