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高雄縣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或補償費自治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91年04月29日

條文關聯

  償金以埋設物投影面積之一.五倍,按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五計
  算,一次發給土地所有權人。
  前項使用土地面積,投影後寬度未達一公尺者,以一公尺計。
  償金之計算公式如下:
  「償金=埋設物投影面積之 1.5倍×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五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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