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玉里稽徵所組織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089年11月07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所設營業稅股、土地稅股、房屋稅股及綜合業務股,並分別掌理下列
  有關事項:
  一、辦理營業稅、印花稅、娛樂稅之稽徵等事項。
  二、辦理地價稅、田賦、土地增值稅、工程受益費之稽徵等事項。
  三、辦理房屋稅、契稅、牌照稅之稽徵等事項。
  四、辦理法令宣導、納稅服務、稅務資料電子作業、一般庶務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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