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依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對用戶執行遙控卸除用電負載時,按下列 方式扣減電費: 一、扣減電費金額=卸載容量基本電費×3%×卸載時數 二、卸載容量依契約容量扣除卸載期間抄得之最高需量差額計算(差額為 負數時,不予扣減)。 三、卸載時數計算 (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