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長期照顧服務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

條文關聯

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原則訂定長照服務品質基準:
一、以服務使用者為中心,並提供適切服務。
二、訊息公開透明。
三、家庭照顧者代表參與。
四、考量多元文化。
五、確保照顧與生活品質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