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
時間: 中華民國088年04月13日

條文關聯

  以上階段性確效作業並非為唯一之確效方法,但其中已包括了對純化水
  處理系統確效時應具備之項目。藥廠得以其他適當方法進行確效,但是
  除了所採用之方法須具備科學基礎外,應符合下列各點:
  一、備有充足之資料,以支持確效標準作業程序之適當性。
  二、備有適當之數據資料,以證明該確效標準作業程序具有效性,並能
      持續製出符合既訂標準的純化水。
  三、備有適當之資料以證明週期性的原水水質差異,不會影響供水系統
      之作業及所製出之水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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