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政府採購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

條文關聯

機關之採購,得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之機關代辦。
上級機關對於未具有專業採購能力之機關,得命其洽由其他具有專業能力
之機關代辦採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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