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

條文關聯

  調車員或調車司事調車時,應向司機員顯示調車號訊,司機員對溜放車
  輛號訊應鳴放短急汽笛一聲應答之。但使用無線電話調車時,不在此限
  。
  前項使用無線電話調車時,對調車員或調車司事呼叫之調車號訊種類,
  司機員應回答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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