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683
人,瀏覽人次:
949416933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組織規程
時間:
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
條文關聯
第四條之一
本局設學輔校安室,置主任、專員、股長、科員、助理員、書記,依法辦 理學生事務、輔導、校園安全防護與通報、全民國防教育、中等以上學校 軍訓及護理等事項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