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羈押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

條文關聯

為維護被告之身體健康,看守所應供給飲食,並提供必要之衣類、寢具、
物品及其他器具。
被告得因宗教信仰或其他因素,請求看守所提供適當之飲食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