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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漁會法施行細則
時間:
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
條文關聯
第四十一條
主管機關為監督漁會財務處理及財產管理,得派員檢查漁會財務報告及其 他有關資料。 主管機關為前項檢查時,得視需要聘請會計師、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 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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