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3008
人,瀏覽人次:
964407900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
時間:
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
條文關聯
第四十一條
債務人應出席債權人會議,並答覆法院、監督人、管理人或債權人之詢問 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