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會議事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083年02月27日

條文關聯

  縣議會議案之表決,除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及本規則特別
  規定外,以出席議員過半數同意為通過,未超過半數同意為否決,可否
  同數時,取決於主席。
  議案表決額數之計算,以在場之出席議員人數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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