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464
人,瀏覽人次:
922041337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
時間:
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
條文關聯
第四十三條
升降機之電磁接觸器之操作回路如接地時,該電磁接觸器有被接通之虞者,應符合下列規 定: 一、線圈之一端聯接於接地側之電線。 二、線圈與接地側之電線間,不得設置開關器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