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勤務實施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

條文關聯

勤務執行機構,因執行重大勤務,由本局或分局統籌調派,致不克依照原
定勤務基準表執行時,得暫停實施。恢復行使時,應按原定輪值之銜接順
序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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