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

條文關聯

自辦市地重劃地區重劃工程完竣,理事會應申請各該工程主管機關會同驗
收合格,並由承包商向工程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繳交保固保證金後,送請
各該工程主管機關接管養護。保固期滿無事故者,該保固保證金無息退還
承包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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