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

條文關聯

  推算房地收益價格時,依下列方式計算之:
  房地收益價格=房地淨收益/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
  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除依第四十三條決定外,亦得依下列計算式求取
  之:
  一、淨收益已扣除折舊提存費者:
      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=土地收益資本化率×土地價值比率+建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收益資本率×建物價值比率
  二、淨收益未扣除折舊提存費者:
      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=土地收益資本化率×土地價值比率+(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物收益資本化率+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)×建物價值比率
  前項土地價值比率及建物價值比率,應參酌當地市場調查資料,運用估
  價方法計算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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