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(91.01.22訂定)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

條文關聯

  檢舉人檢舉選舉無效、當選無效、罷免無效或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,
  應於選舉或罷免結果公告日起七日內,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為之,逾期不
  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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