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401
人,瀏覽人次:
926112517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高雄市議會議事規則
時間:
中華民國100年01月18日
條文關聯
第四十六條
出席議員提出權宜問題或秩序問題之動議時,主席應即為裁定。 前項裁定如有出席議員提出申訴,並有出席議員四人以上之附議時,主 席應即付表決。 前項之申訴,如不足附議人數或未獲表決通過者,仍維持主席之裁定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