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

條文關聯

  依自動閉塞式或中央控制行車制運轉之列車,停於站間中途將一部分車
  輛遺留時,車長應與司機員洽商,即於列車後方施行第二種防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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