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,車長或指定之適任人員應在救援列車或工程列車 開來之方向,施行第二種防護: 一、列車因故障停於中途或遺留車輛,要求開行救援列車時。 二、因緊急搶修路線或電車線,在已運轉工程列車之區間,要求開行另 一工程列車時。 救援列車開來之方向不明時,應在故障或遺留車輛前後兩方施行防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