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定期間之收益價格,依下列計算式求取: (法規內容請參閱附件) 收益價格已知者,適用該公式反推平均一年期間折舊前淨收益。 一定期間終止後,有期末價值者,收益價格得加計該期末價值之現值, 期末價值並得扣除處分不動產所需之相關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