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6日

條文關聯

  重劃籌備會或重劃會向有關機關申請閱覽地籍藍曬圖、區域計畫書圖、
  耕地租約資料時,免收閱覽費;申請發給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時,
  減半收取謄本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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