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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
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
廢止時間:
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
條文關聯
第四十八條
本會暨各機構經管財物人員,係指擔任左列工作之職員: 一、現金出納人員。 二、財產物料管理人員。 三、財產物料採購人員。 四、營繕業務經辦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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