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0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會暨各機構經管財物人員,係指擔任左列工作之職員:
  一、現金出納人員。
  二、財產物料管理人員。
  三、財產物料採購人員。
  四、營繕業務經辦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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