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

條文關聯

  列車運轉中遭遇暴風雨時,乘務員應依左列規定處理:
  一、風力猛烈地帶,列車速度必須保持均衡,不得急劇加速或急劇緊軔
      。
  二、前途瞭望困難,認為路線有障礙之虞時,應適當減低速度並特別注
      意運轉。
  三、認為運轉有危險時,應使列車停於安全地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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