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6日

條文關聯

  重劃區及其相關地區之公共設施,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應協調有
  關機關優先於重劃完成後二年內興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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