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游離輻射防護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1年01月30日

條文關聯

  經依本法規定廢止許可證或登記者,自廢止之日起,一年內不得申請同
  類許可證或登記備查。
〔立法理由〕
  為加強廢止許可證或登記之管制效果,規定經廢止者,自廢止之日起一
  年內不得申請同類許可證或登記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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