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劃經理科掌理事項如下: 一、本國家公園計畫之擬訂、規劃、執行、檢討及變更。 二、本國家公園區域(以下簡稱本區域)內土地分區使用申請案件之審核 。 三、本區域內土地利用規劃及使用管制之研擬。 四、本區域內用地之取得。 五、本區域內國家公園事業之規劃。 六、國家公園法規蒐集研究整理及編纂。 七、違反國家公園法事項之處理。 八、本區域內違章建築之查報認定。 九、其他有關企劃經理事項。